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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0-12-18 00:18:00
考试工作规定 考试是教学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组织好每次考试,对提高教学质量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校每个学期统一组织期中、期末考试。毕业年级每月组织一次形成性测试。为切实保证考试获得良好效果,现对学校考试考查的命题、考前教育、考场整理与安排、监考人员纪律职责、阅卷统计、试卷分析等方面提出以下常规要求: 一、命题 1、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一般由教研组长推荐非本组命题老师进行交叉命题。教研组长和富有经验的教师必须把好命题关。凡校际联考,如果需要本校教师命题时,一般由教导处指定教研组长或任课教师独立完成。 2、按教导处规定时间按时完成命题。将试题、参考答案及双向细目表一并交教导处。命题校对必须严密,试卷格式要符合学校的统一规定。试卷付印之前,命题老师要将试题认真做一遍,教研组长或其他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复核校对,力求将试卷的错误率降到最低限度。尽力不将错题带入试场。 3、考试时间和分值。凡中、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与分值应与中、高考一致。综合科目的考试可以综合考,也可单科考,其考试时间与分值应与一般的要求一致。考查科目则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考查。 4、考试内容。月考和期中考试以考前所教内容为主,也应当结合以前所教的内容,考查一些综合性知识,但比例不宜过大,一般以10%为宜。期末考试以检查一学期的教学内容为主,同时必须考查本学科的综合性知识,其所占比例应掌握在10%左右。 5、命题原则。各年级命题应以中、高考为标准,必须坚持对学生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面考查,坚持严格遵循考试说明提出的要求命题,不出偏题、怪题。命题还要突出学校的教学特点,为从严治学、立足双基、开发智力、培养能力,而创造良好的训练机会。试题应面向中、下水平的学生,一般考查基础知识部分占70%,考查综合性应用知识的部分占20%,难度较大题目占10%。试题要有一定的梯度,既要有较高的区分度,又不至于造成中下水平学生挫伤学习积极性而丧失信心。难题的分值可适当降低,不以一题定成败,全体学生的学科及格率控制在70%以上。试题数量要适当,既不能让学生不到时间就完成(一般在考试时间三分之二之内就能全部完成)并交卷,退出考场;又不能过量,超出学生能力或因没有时间而使绝大部分同学无法做完所有试题。 6、考试前与试题相关人员必须对试题严格保密,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考卷印制完毕之后,任课老师(或教导处)应根据考场安排分好试卷,妥善保管。 二、考前教育及指导 1、每次考试前,校长室、教务处一般应召开专门的会议布置考试要求。 2、班主任在每次考试之前要进行必要的指导,提醒学生注意各自的考试教室、座次和考号,带好准考证、学生证。组织召开班级考务会议,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向学生讲明考试的意义,提出考纪要求,严肃考试纪律,对舞弊学生的处理按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3、任课教师在考前也应就本学科特点进行考前技术指导,重申考试常规要求,提醒学生注意应试技术。 三、考场编排,整理布置 教导处负责编排考场,总务处调度安排各考场桌凳,班主任指导学生按要求整理考场。 整理考场的标准是:教室内无书籍,课桌要安排整齐,如有考试号,应在规定时间内贴好。考场必须在考试前一天的放学之后布置完毕。 四、监考 1、监考由教导处安排。所有监考教师,都应该认真学习监考的守则,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有关的规定。监考表一经安排,任何人未经教导处许可不得擅自调换。 2、学科巡视应提前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卷,监考老师应提前1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卷与草稿纸,领完试卷直接进入考场。 3、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每次的考试日程和信号进行有关工作;分发试卷时,如有差错应及时向走廊巡视或学科巡视说明情况,及时更正。要提醒学生,填好姓名、班级和可能要填写的校名、考试号;并检查学生的准考证、学生证,将缺考学生及时报给走廊巡视。考试开始时,应按规定要求提醒学生考试的结束时间、考卷的张数等。 4、监考时,不允许做和监考无关的事,更不准擅离岗位。监考中如发现学生有作弊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如学生已经作弊,监考教师不能隐瞒,不能敷衍,要实事求是地向德育部门汇报并写清其作弊经过,附上作弊证据。 5、监考老师要按照要求收齐试卷,当场清点张数,当天最后一场监考老师要提醒学生关上门窗灯,然后到考务室按要求装订,填写监考表,经考务人员检查通过后方能离开。 五、阅卷和统计 1、凡是本校组织的阅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完所有的考卷,完成学科成绩电脑登分工作并将相应的统计表格填好交到教研组长或教导处,教导处注意保管这些成绩与表格并及时汇总。如系联考、监控考,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外报成绩,上交质量分析表。 2、阅卷一般应采取流水作业方式,每人分批的题目,一批到底,统一标准,严格把关。阅卷组长抽样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位教师都不能擅自改动学生分数。确属合分错误、错批、漏批,必须向阅卷组长请示更正。 3、各学科在阅卷工作结束之后,都要对试卷作好认真的分析,重要的考试还要写好试卷分析报告。 4、为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组织过程中的以下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命题不能按时完成。 (2)试题保密工作出现漏洞, 试卷印制错误。 (3)班主任未及时下发学生的准考证和考试时间安排表等。 (4)考场整理不按时完成,不符合标准。 (5)监考人员忘记监考或监考迟到、中途离开考场导致无人监考,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 (6)监考人员对学生作弊现象不制止,被场外监考人员发现或有学生检举。 (7)发错试卷影响学生考试,收交试卷后发现缺少试卷。 (8)阅卷、统计成绩不能按时完成或出现严重错误。 (9)私自改动学生的答案或分数。 (10)未按规定写好质量分析报告。 追究责任形式分批评、通报批评、扣款等几种。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理。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请事假。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六、成绩计算及补考规定 1、学科的成绩计算方法为:学期总评以平时成绩30%,期中成绩30%,期末40%计算:学年总评以第一学期总评40%和第二学期总评的60%计算 2、学年总评不及格,该学科需补考,补考在学年结束后15天内进行,补考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两种 3、备课组需统计补考人数,安排考前辅导、出卷(以上三项需在放暑假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以上二项考完两天内完成),年级组长协同教导处安排监考老师 * ** * ** 湖南省阳光电子技术学校常年开设:手机维修培训、家电维修培训、电工培训、电脑维修培训、焊工培训—常年面向全国招生(http://www.hnygpx.com 报名电话:0731-85579057)。百分百安置就业。颁发全国通用权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 、《电工证》 、《焊工证》 。采用我校多年来独创的“模块教学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理+图纸+机器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半天理论,半天实践,通俗易懂,确保无任何基础者也能全面掌握维修技能、成为同行业中的佼佼者。包教包会包工作(一期不会,免费学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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