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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1-03-15 22:01:27
电涌保护器为汽车加油站防雷电设计支起半边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综合灾害防御规划与城市的建设规划共同进行已成为各地政府规划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伴随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的机动车辆也在迅速增加,城市机动车公共加油站这一为之提供能源的配套服务设施也在的速度的增加。加油站在城市交通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城市灾害救助中的重要能源基地,但是近年来加油站的雷电灾害事故频繁发生,直接威胁到加油站周围人群和建筑物的安全,削弱了加油站作为城市能源枢纽的功能,因此对加油站的雷电综合防护是非常重要的。 1、汽车加油站的环境特点
加油站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地理位置:加油站通常设在城区开阔地带或郊区、山区、乡村、高速公路等道路边的开阔地带;2)实施条件:无论在城区还是乡村,这些加油站建筑往往都不具备符合要求的防雷实施(包括外部防雷、内部防雷和地网等等)。此外,加油站营业建筑的面积一般都很小,不便于多级防雷方案的实施;3)电源系统:一般加油站的380V交流供电线路是架空明线接入至站区附近再地埋引入建筑的,部分加油站是由10KV电力线架空接入,经变压器后再地埋引入建筑的。在乡村和山区有时根本没有地埋措施,因此非常容易感应雷电电磁脉冲;4)通信网络系统:引入加油站的ISDN等通信线路通常也是由户外架空明线引入的,并且通常未安装专用电涌保护器(SPD)做雷电防护措施。
从以上几个特点不难发现,从雷电防护角度来看,加油站一般都运行于高风险环境下,即对于雷害风险的暴露程度很高,因此需要采取强有力的防护措施。根据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1559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及IEC61312《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标准,其电源线路至少应采取两级雷电防护,信号线路至少应采取一级雷电防护才能达到雷电防护的要求。但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加油站都没有进行电源线路和信号线路的雷电过电压防护。
鉴于加油站的上述特点和要求,一般认为对于中等以上雷暴强度地区(年均雷暴日40天以上),应选用最大标称放电电流大于15KA(10/350S)的电涌保护器作为电源系统的第一级雷电防护,其保护水平应小于2000V,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才能保证加油站设备用电电源的可靠运行。通信信号线路由于多是由外部进线,因此同样会受到雷击的威胁,因此也需要采用专用通信信号系列电涌保护器进行雷电防护。为加油站系统图: 2、汽车加油站防雷等级的确认
依据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按下式计算:N = kNgAe;Ng = 0.024Td 1.3 式中N 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次/a);
k 雷击次数校正系数;在此类型情况下取2;
Ng 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
Ae 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
Td 该地区的年平均雷电日数;
在下列情况下k取相应数值:
a、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
b、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物取1.7;
c、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5;
根据以上年预计雷击次数参数,对于中等以上雷暴强度地区(年均雷暴日40天以上)地区位于公路旁边四级以下的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建筑高度小于15米的常规加油站的预计雷击次数为: N = kNgAe0.15次/a。
依据以上计算,参照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2.0.3条的要求,其属于标准规定的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因此应定为二类防雷建筑物,其防爆防火等级应定为Ia(ia)ⅡAT3。 3、汽车加油站直击雷防护设计 1)站区的防雷设计
依据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由于汽车加油站的建筑物的防雷类别为二类,所以用滚球设计接闪器时滚球半径R=45m;由于加油站的建筑物包括加油棚、宿舍楼及其它附属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时,利用其框架结构的桩作为垂直接地体,利用地梁与承台作为水平接地体,利用桩内两条对角主筋作为引下线,利用天面板筋作为接闪网格(通常为10m10m或8m12m),因此只需要沿天面四边设避雷带,在四角设避雷50cm短针进行防护即可。如加油站为尖顶型结构,需要在尖顶部位安装避雷针,常规设计为高度为100cm避雷针。 2)油罐区的防雷设计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2章、防雷的要求: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形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宜>30m,接地体距罐壁应不小于3m。钢油罐顶板厚度<4mm时,应装防直击雷设施,当顶板厚度4mm,可不装防直击雷设施。但对于位于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数多于40天)的油罐和铝顶油罐,应安装独立避雷针做防直击雷设施。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油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保护范围应高于呼吸阀2m以上。
依据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防雷设施和GB 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2章、防雷的要求:油罐区的防雷类别应设定为一类,用滚球法计算常规油罐区的保护范围,当滚球半径R=30m时,两支对角线分布的等高避雷针的高度一般为9.5m,其导流面积应大于100mm2 ,根据安装需要可进行焊接或螺栓紧固在避雷针铁塔顶部。
c)SPD4必须尽量靠近设备,这是因为GB 50057-94(2000版)和IEC 61312表明电涌保护器距被保护设备的距离过大会由于雷电波的反射效应而在被保护设备上引起高频振荡,使得设备上的电压超过电涌保护器上的残压而损坏设备。这个距离应小于10米。
B、电涌保护器的选择
a)动作电压的选择
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涌保护器其三相电压为动作电压;U0 = 400V
b)、电涌保护器的通信容量选择
首级电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的选择
GB 50057-94(2000版)和IEC 61312指出:二类保护要求,应按总雷电流150KA(10350S波)来考虑电涌保护器选择,按照其建议的雷电流分配方式其中50%即75KA是通过接地系统(水管、铠装电缆外皮或导线的我属保护管等)直接入地;另外50%通过安装在相线和中线上的电涌保护器入地。
依据以上标准考虑到50%雷电流分配到电源系统的最恶劣环境,按照GB 50057-94(2000版)标准表6.1提供的雷电流参数电涌保护器每相上的雷电流约为:
当线路无屏蔽时,Iimp =[150 KA50%]4 =18.75KA
当线路有屏蔽时,Iimp =[150 KA50%30%]4 =5.625KA
对于本系统电源线路的特点,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六章:第四节:第6.4.7条要求每线标称放电电流不宜小于15KA的要求。首级电涌保护器的每相标称放电电流应大于15KA(10/350S)。